“好歌曲”的标准不仅是“娱乐至死”

央视《中国好歌曲》以吸人眼球的规模效应在国人的音乐文化生活中注入了一剂强心剂,热议繁多,褒贬不一。笔者对此规模之举是持赞成态度的,毕竟近年来中国通俗歌曲创作领域少有佳作,难成风潮,一味地“回声嘹亮”、“旧曲新唱”,或盲目地模仿欧美创作手法,都使其失去了自身文化品格。

可以说,《中国好歌曲》是对日渐迷失创作方向的中国通俗音乐给予了外在形式的有力探索。其一,它全面挖掘了各地民间草根族的创作实力,展现了多元文化背景中的中国通俗音乐新景观。其二,它对创作的生活积淀给予了人性礼赞。“好歌曲”中的演唱者多有着生活甚至生命的长期体验,很多歌曲背后都有着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生活故事,表达自己心声与个性使这些“草根”创作有了浓厚人情味。其三,它弘扬了多样化的歌曲表现形式。不管是大众口味的民谣和古典韵味的民歌,还是小众口味的节奏布鲁斯、摇滚和说唱,导师们都给予了热情洋溢的赞语,尤其从自身理解和感悟中给予进一步挖掘歌曲潜质的建议。这些挖掘、礼赞和弘扬既是对欧美等发达地区在通俗音乐形式探索上的模仿与发展,也是对中国上个世纪20年代探索的爵士乐、80年代的民族风、摇滚等形式的肯定,更是对国际化语境中的中国通俗音乐发展趋势的多元化推进。

但此次声势浩大、社会影响深远的选秀活动中暴露出的流行乐坛的某些问题也十分醒目:

一、无病呻吟的内容和哗众取宠的表演形态。通俗音乐以其直观、紧贴生活的艺术形式来表达鲜活的人生百态,从而为普通民众所喜爱。但有的演创人也许是对生活的积累不够,或是表达内容与情感太过个性偏执,很多作品给人以不切实际的感受,只能通过不合作品内容的夸张神态来取悦观众。如:苏佩卿的《格格不入》、蒋瑶嘉的《梦的堡垒》、吕维青的《光的版图》等,听赏后总让人感觉创、演、赏三维在生活体验上的难以名状的距离感。

二、歌词与旋律太注重外在形式而大多缺乏内涵,引人回味者甚少。“语不惊人死不休”是此次选秀给人的最突出印象,甚至有些歌词还带有低俗的“口头语”。为爱歇斯底里已令人心生距离感,而为爱寻死觅活更令人浑身发毛。方言歌词融入的生涩已令人难受,媚俗低俗的宣泄式歌词更不适合社会正能量的宣扬。表演方面对欧美外在形式(如衣着、举止等)的刻意模仿本身就失去了艺术个性,而情感表达的简单外在(如唱后“哭”、夸张的表情)更是表演者缺乏内涵的艺术虚无之表现。冠军歌曲《卷珠帘》被人指出与日本某歌曲有85%的相似度,而且是手法单一的“小清新”类,它为何都能独占鳌头?说明其它歌曲更使人难以恭维,难成经典之作!

三、演创人及其相关新形式探索有待于商榷。创作和演唱属于两种不同的技术类型,随着专业的深度发展,其中的技术难度都在不断深化发展着。我们不怀疑有少数人演创能力俱佳,但如此大批量的演创人的推出总令人心生疑虑。因为,就连四位导师的最好作品也并非其本人创作。事实证明,“好歌曲”中的创作者多是演唱技术欠佳者或创作技术有限者。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演创人”只是形式上的尝试而已,以后的“好歌曲”若想继续推展,死板地“演创”绑定将是穷途末路。虽然此次“好歌曲”有少数歌曲注意了中国民族风格的挖掘,但绝大多数歌曲都属于“描红”欧美的手法和内容。历史证明,要想成为中国通俗歌曲的佳作并以此形成新一轮的中国通俗创作风潮,如“上海老歌”、“西北风”、周杰伦的民族风等,偏离民族风格与形式的探索,至多也是昙花一现!

以上透射出“中国好歌曲”的标准好像就是“娱乐至死”:一味地表现自我或献媚观众。那么中国“好歌曲”(通俗类)的标准应该是什么?

首先是歌词的创作。乔羽曾说,表达人的真情实感的、有一定文学艺术水准的歌词往往会被大众所肯定与接收。阎肃也说过,歌词要来自生活,要接地气,但也要有一定地艺术提升。笔者同意两位专家的观点,但还要加上吸引人回味的“他方”标准:平实而不失韵味,真挚而不失含蓄,热情要有度,直白要有范儿,注重创、演、赏三方情感的共鸣,才是好歌词的好标准。其次是作曲。构造旋律上要主题明确、直观、朗朗上口,既要清新曲风也要切合词作意境、字调、语调及韵致。张千一说要选好词并适合于曲作者的创作风格,徐沛东说要注重曲调、风格要契合语言的韵致等,都是其中的成功经验。笔者以为,曲调要在主题形象塑造上有变化,既要有听后就记忆的主要旋律,又要根据词作情感的波折变化。从编配角度说,风格的准确把握,层次的逐层推进,色彩的平中求变等,都是最基本的标准。安栋注重配器色彩的层次对比,捞仔注重特色因素的挖掘与提升,张亚东注意色彩情境的营造等,都是技术技巧派的成功经验。一味地喧闹式处理和一成不变的意境都是不可取的。再次是鉴赏者要有高标准的审判能力,尤其像此次乐评团的那些鉴赏者,既要有识别优秀作品的伯乐式慧眼、客观公正的态度,也要有引领中国民族风格通俗歌曲发展趋势的意识。作为“三度创作”的大众鉴赏者,既要有个性需求的高品位,也要有对时尚、风潮的广纳态度,给中国好歌曲真诚、客观地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