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歌词文学的独立性

歌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不是“诗之余章”。 它的产生与歌舞相关,也从未离开过歌唱。诗的源头来源于歌,后来分流成不入乐的诗,歌词却一直沿袭歌唱的传统,随时代的语言不断变化和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诗与歌词是两种不同的文学样式。

当今很多人写歌词,总把歌词当成诗来写,所以仅从纯文字角度进行字斟句酌,谋篇布局,完全忽略了它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式的特性,把它等同于诗词的文体,故而词坛上有许多认识的误区。歌词是什么?它有什么特征?这个问题是每个歌词作者都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清楚,我们就不能直击这个文体的本质要害,直接影响这个文体的创作和审美,甚至是评价。

一、歌词是符合听觉特性的、用以歌唱的特殊的文学样式,它遵从曲式结构,用音乐化的语言文字,以情态方式来反映社会生活和思想感情。它与诗是两种不同的文学样式。

什么是歌词,国内词作家和理论研究者都有论述,但都未能指向歌词艺术的本质。根据 《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对歌词的解释:“歌词是歌曲中的词句”,这种表述不完整、不规范,也让我们了解音乐文学理论研究的诸多困难和至今未能取得有效突破的窘况。歌曲中的词句,不一定就是歌词文学,它完全可以是毫无意义的叹词、象声词等。比如歌曲《忐忑》,通篇运用一词与音乐结合成一首歌曲,词语没有独立的语义,构不成文学。于是有人又说:“歌词是分行排列的韵文,以抒情为其艺术特征,善于运用形象思维”“歌词是音乐与文学的 联姻”“歌词是音乐与文学的结合物”……这些话都没有错,但讲了等于没讲,因为仍然无法让大家看懂歌词到底是什么?所谓分行排列的韵文,诗也是。歌词是音乐与文学的联姻、是音乐与文学结合物?看看那些与音乐临时结合的配乐散文和配乐诗就明白了,这种临时的结合,并未改变散文和诗歌的文体属性,只是两种文艺形式的表面搭配,并未形成血肉相融的文学样式。所以也不是歌词文学,那歌词到底是什么呢?百度上是这样解释的:“能够入乐的就是歌词,不能入乐的就是诗”,对此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举出反证,诗词也同样可以入乐啊,比如李煜的《虞美人》,苏轼的《水调歌头》,毛泽东的《沁园春·雪》,它们不因为可以与音乐结合演唱而改变其诗词属性。凡此种种,歌词与其他纯文学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并没有讲清楚,因而“歌词是什么”似乎成了千古难题。

中国音乐学院的庄捃华教授说:歌词是文学的一个特殊门类,是以语言为工具,通过形象,具体地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同时它又具有与音乐结合为声乐作品的可能,最终以歌唱的方式诉诸人们的听觉。她的这个说法已经非常接近歌词的文本特性了。她把歌词准确界定为文学样式中的一种,说出其与其他文学样式一样用语言为工具来反映社会生活和表达作者思想感情。同时也指出其歌唱性和听觉性的一面,这是难能可贵的。但她没有进一步揭示出歌词文学运用的语言文字与纯文学的巨大不同。正是该文学歌唱性和听赏性的制约使其所用的语言不是汉语的全部语言。因为不是所有的语言都适合听觉和歌唱,只有那些适合歌唱、适合听觉审美的语言才被广泛地使用,不适合歌唱和听觉审美的语言会被弃用。同时,光有适合歌唱和听觉的语言还不行,还要有适合音乐节奏的语言句逗和适合曲式结构的段落结构,只有这样才可能顺利谱曲。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大致可以推出歌词是什么:歌词是以音乐化的语言文字为工具,是用符合音乐节奏和歌曲结构的语言句逗和曲式结构,以形象来创造情感,反映社会生活、自然风物和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符合听觉特性的用以歌唱的文学样式。其广义称为音乐文学,狭义称为歌词,它是一种能够反映、强化、丰富、提升音乐情绪、表现力及意义的充满音乐性的特殊文学样式,它与音乐相辅相成,血肉相融, 共同为渲情服务。具有“音乐性”和“文学性”的双重特性。它包括歌词;剧中唱词(音乐剧、歌剧、戏剧、戏曲中唱词)及各种说唱艺术的唱词。横跨音乐、戏剧和说唱三个艺术门类,分为先词后曲和依声填词两种形式。

歌词的语言是“音乐化的语言”,是指词作者动用各种技法创作出的符合唱法要求、演唱技术发挥和各种声音形象塑造的富有歌唱性的,能够激活听觉审美和想象的语言文字。这种文字富有节奏感和歌唱性,能与音乐节奏和情绪配合得严丝合缝,又能瞬间激活人们的听觉联想。它呈现出与音乐形象强烈共振的“情感性”特征和声乐艺术的“歌唱性”特征。其语言节奏和曲式结构非常鲜明。对结构的追求和有意识的营造,是其从纯文学向音乐化转化的第一步。没有语言的内在节奏感的营造和曲式结构的规范,文字就很不容易入歌,该文学样式就不是音乐文学,作曲家根本无法谱曲。音乐文学侧重于听觉艺术,“唱”和“听”的特性明显,虽以文字形式表达,却围绕“听觉”进行谋篇布局,遣词造句。强调什么和弱化什么都以“听觉和演唱”作为衡量标准。从创作之初,文学提供适合听觉和演唱的文字和有规律的语言节奏,音乐提供节奏和曲式结构,创作者兼顾音乐性需求和文学性呈现,不断进行平衡,使其更好地为入歌服务。

歌词的情态追求是永恒的,其“文学性”更多的是表现出对情态的开掘上,一提起歌词的“文学性”,就让许多人误以为跟纯文学一样需要不断去开掘其哲理深度,需要“文以载道”。其实不然,音乐艺术的第一特性是“情感性”,具有强烈的渲情功能。音乐文学这个文学样式从文学入口(以语言为工具来创作),(必须)从音乐出口(最终变成音乐作品),不像其他文学样式那样从文学入口到文学出口,中间不需要转道。歌词显然不行,它必须与音乐高度融合,最终的目的是与音乐一起完成“音响形象”的塑造,绝不能与音乐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其“文学性”就必须紧紧围绕着音乐的“情感性”来开掘,必须与音乐的目标一致。由此可见,音乐文学的“文学性”浸透着情感,它是一种情态,透过情态来展示人生百态,无论什么题材,都必须进行情态的转化,使之通过情态来反映生活和作者的思想感情。由此可见,追逐多层、强弱、独特和丰富的情态,是音乐文学“文学性”开掘的方向。它与音乐情绪保持高度的融合,努力为音乐的抒发留空间,知道什么地方必须凸显情绪,什么地方必须隐藏观点,什么方法能够激活曲作者的创作欲望,怎样写能够营造出浓郁的情感和美感让听众参与联想。它以丰富多彩的情态为音乐“留白”。音乐文学语言的强弱、主旨的深浅必须跟音乐的“情绪”色彩相协调,充分展现音乐的“情感性”。而音乐文学努力营造容易激发音乐抒情的“基色”,让音乐顺利完成“抒情”目标。音乐文学的“文学性”围绕着情态而动。一切歌语皆“情语”,它不是概念、口号、逻辑和具体实物,它需要转化。在听觉的世界里,美感和情感是传播最广的病毒,要学会营造“共情”效果。歌词是渲情的艺术,不是说理的艺术,它必须时时为音乐的“情感”抒发做铺垫,增强音乐往“音乐”出口的推动力,其“文学性”不用尽情开掘,反而要节制,要适时随音乐情绪而调整,有时候甚至是妥协和退让。从这个意义上看,音乐文学与其他文学样式有着天壤之别,完全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学样式。

二、侧重于唱和听的音乐文学,其从创作之初就要兼顾音乐性和文学性,在音乐的制约下展现其“文学情态”和“音乐特质”。

侧重唱和听的文学,绝对不能忽略曲作者、演唱者和受众。注意曲作者,就必须了解每一个与我们合作的曲作者的创作习惯,要超越其熟悉的节奏模式,给予其一定的新鲜的语言节奏。不能每首歌词的句逗结构都千篇一律,没什么变化,而要不断寻找新鲜的语言节奏形式,给予其鲜活的刺激,让他不断地入情入境,而被我们的语言节奏所感染、所引领的人,所创造出的音乐节奏律动也绝不会老旧。

注意演唱者,是因为演唱者担负着传递创作者意图的重任,并通过其演绎而让听众感动,如果不注意我们所创造的语言意境是否让对方唱得顺口和“入情”问题,就直接影响到音乐形象的塑造,影响到听众的审美体验。音乐文学是“唱出来的诗”,所以注意演唱者能否唱得顺口,能否充分顺畅发挥歌唱技术,顺利塑造形象是十分重要的。词作者在创作之初,首先注意让曲作者写出“不一般的节奏和旋律来”,让演唱者唱出“动情的音乐形象来”,这些都直指向歌词文学的“音乐性”内容。可见,音乐文学的“音乐性”内容肯定不全是以往人们认为的句式的分行排列、对仗工整和押韵等内容。这些东西虽很重要,但只从“文学”方面加以考虑,并未从“音乐性”和“文学性”的交融上来考虑其“音乐性”。对于拥有“音乐与文学”两种血统的特殊文学样式来说,其“音乐性” 更主要呈现三个方面内容:(1)语言句逗形成的节奏感、律动感与音乐节奏的契合;(2)句与句、段与段间精心营造形成的结构的规律性和律动性;(3)让歌唱技术流畅发挥的音乐化语言的合理使用。歌词音乐性的核心是合理遵从曲式结构,以语言文字和句式节奏来影响音乐节奏,从而影响旋律气质。当文字围绕着音乐的曲式结构重新建构合乐篇章时,就已经具备入歌的条件。当语言句逗与音乐节奏协调统一而形成新的音乐节奏感;歌唱发声技术与语言听觉高度契合而形成的音乐性,以及语言文气顺畅流动而形成的情感流,语言就形成了内在的流动性和合乐性,形成音乐文学独特的“音乐性”。当然,对于歌词创作来说,注意到“音乐性”的营造显然不够,还要注意其“文学性”情态的开掘,这就需要注意受众的问题。注意受众就必须注意自己创作的形象与听众间的“距离感”。文辞太远,听众不会产生“带入感”,太近了又显得过于琐碎,那么如何平衡这种“远”和“近”的语言距离,让“诗和远方”巧妙地融合在“寻常的拉家常”中,是音乐文学“文学性”需要平衡的内容。这种“文学性”需求在音乐的制约下呈现出独特的“对象性”特征,我们可以设置一个“对象”,让它置放在我们面前,我们调整与它的距离,把想写的语言说出来给“假想的对象”听,如果觉得像在喊口号,像在朗诵,就拉回来一些,如果觉得太亲近了,与生活没有距离,就要拉远一些,总之要在与对象的平衡中,寻求情感的最佳表达方式,让其跟音乐的节奏、演唱技术和曲式结构的追求紧密契合,不断平衡。

因此,在音乐制约下呈现出的“文学情态”和“音乐特质”的歌词文学,与其他文学样式相比,就带有很鲜明的特性,它具有强烈的句逗节奏感,也不像纯文学那样无节制地往哲思深度开掘,更不是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语言狂欢和快感,而是呈现出一种淡雅的、力度不是十分强劲的、节制的、节奏感很强的音韵色彩和情绪。这种节奏从语言中就能强烈感受到,这种韵律的起伏,从音调上也能捕捉到,其音调的高低起伏与旋律的线条走向完美交融,给人以强烈的节奏快慢和高低起伏的暗示。 “文学性”与“音乐性”是音乐文学的两个鲜明特性,二者缺一不可,水乳交融。

节选自作者新书《从那扇窗口望见海——歌词理论与实用创作技法》